刺激房地产消费,有的方法不是不可以用,只不过需要具体评估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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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房地产消费,有的方法不是不可以用,只不过需要具体评估论证。
对刚需(家庭、包括家庭成员无房,结婚后夫妻双方名下无房)家庭,购买首套房屋的,其首付款即为房屋全款购买价。当然,这个得按家庭人均平方数来计算。比如:新婚用房,虽然只有夫妻2人,但按3人计算平方,比如:30平方/人,享受政策优惠的平方就是:90平方。超出部分的平方数按售楼价补齐,不足平方数按实际平方数计算。列:新婚,2人,购一套100平方住房,套二、套三都可。房屋售价1W/平方,总款需100W,首付款30%即约:30W。因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次新婚夫妇实际购房款为(100-3x30)x10000+30W=40W。
为鼓励生二胎、三胎,同样按没每增加一胎就增加列举中30平方优惠,无论是置换还是另外购买改善型住房都只有这增加的人口享受30平方的优惠政策。列:有二胎后购买120平的住房,售价1W,总价120W,首付30%。那么总购房款为:(120-30)x1W+30x1Wx30%=99W。这胎享受了21W的惠利,只出了30x1Wx30%=9W
前提是,售楼单价的定价需科学合理,既能使这刺激政策能够实施,同时也要给房地产开发商一定的利润空间(这惠利房是不存在利润的,政府补助部分还是其它方式)。每一个城市、地区按当地物价、收入等等因情况,制定基本的人均享受惠利的平方数(列举中的人均30平方),平均售楼单价(列举中的每平方1W)。地理环境的好坏单价是不一样的,每个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房价高低的地段的房屋。
另外,对享受惠利政策的房屋的转卖,可通过特别政策或特别交易税等手段来减少剪刀差。
至于惠利房屋与市场房屋间的差价则是政府与开发商之间需解决的问题,具体大家都明白不细说。
这样,既能解决刚需人群的用房,也能减少部分住房存量,也就变相刺激了房地产市场的消费。同时,也会刺激二手房交易的活跃。
以上,说得不全。比如:非新婚夫妇的家庭住房惠利。比如,成年的家庭成员(主要是未婚)能否享受这政策呢?等等。
最后,这也许是种美好的空想吧!只要设定得科学合理,也是能够实施的。主要是提供一种思路罢了,办法总比困难多。
注:数学不好,以上列举中的计算公式也许不正确,不清楚。各位望见谅!